铲子的两边,都是磨成了刀刃,因此异常锋利,挥舞起来,完全可以当做上阵杀敌的关刀。
再搭配上这麋鹿庞大的体型和迅猛的速度,可以说哪怕冲进千军万马,也可以杀的来去自如。
不仅手里握着工兵铲,这个男人的身边还挂着两个大包袱,以及一挺冲锋枪,看样子,他的装备异常的充足。
是一个强悍的家伙。
男人虽然眼神冷漠,但是好在并没有对易水白他们爆发出杀气,甚至说没有多看易水白他们一眼。
而是骑着麋鹿,缓缓走到了李明兴的尸体边上。
那只麋鹿兴奋地叫了一声,一张嘴,露出满口鲨鱼一样的排齿尖牙,然后一低头,就开始撕咬起李明兴的尸体来。
顺着破损的毛皮,易水白他们可以看见麋鹿脖子上的肌肉和血管,正在一下下地咀嚼运动着。
众人就这么看着麋鹿吃掉李明兴,谁都没有说话。
可这时,王猛忽然跑了上去,大喊:“等一下!”
麋鹿背上的男子一扭身,手里面已经迅速抽出一把手枪,精确地指住了王猛的脑袋。
王猛赶紧举手,表示没有恶意,紧跟着说道:“这个人,他是我大哥!你能不能不要吃他?”
男人摇头:“我的鹿需要补充食物,不吃它,难道吃你吗?”
男人扫了所有人一眼,道:“你们几个人的肉加起来,也没有这个家伙多吧。”
语气不屑。
王猛不死心,继续道:“那你能不能放过他的头,至少,至少让我把我大哥的头埋葬了吧!”
王猛恳求地看着男人,忽然就要下跪。
身子已经准备跪下了,男人赶紧道:“行了,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随便跪人,那颗脑袋,你就拿走吧。”
“谢谢!谢谢你!”王猛赶紧地说着,然后赶紧过去抱起李明兴的头颅,跑到了稍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用匕首在地上挖坑,要把李明兴的脑袋给埋葬起来。
男人的麋鹿,继续吃着李明兴变异的尸体,一边吃,麋鹿一边就从后面拉出了浓黑色的稀粪,臭味顿时在整个空气中弥漫开来。
熊华赶紧捂上了鼻子。
易水白瞧了瞧这个金发碧眼的家伙,他虽然表情僵硬,但是没有恶意。
毕竟如果想要杀自己,这个家伙直接骑着鹿来收割就可以了。
想明白这一点,易水白就大胆地朝着男人走了过去,道:
“嘿,哥们儿,我叫易水白,请问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