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杀了谁,而谁又杀了我

“拿我血开过光的护身符…要不还是你收着吧,我又没有持枪证,收子弹违法。”

A国对枪支管控说严不严,说不严也严,没有考取持枪证的人,就算是一颗子弹也不能私藏。

考取持枪证的就没事,把子弹当花生米磕都没人多管。

苏月影再三斟酌。

也认同陈默的说法,只是他不要的话还是有些可惜。

这颗子弹应该算得上另一种意义的勇气勋章,甚至比书院颁发的那枚更有纪念价值。

它承载着一个生命的重量。

如果当时有第三枪第四枪,陈默那身能称得上粗陋的装备根本撑不住。

“你真不要?”

苏月影最后一次确认。

“啊,你要就送你了。”

“好,我记下了。”

苏月影收回子弹。

这同样也是一枚能够激励自己的勇气勋章。

如果那天展开营救的是自己,能否达到同陈默一样效果?

答案是不能。

苏月影不会轻言,更不会虚言,正视差距,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

这是经验上的差距。

她无论是在脑海中复盘多少次,都无法做到完美复刻。

抛开经验不谈,只谈心性的话也还远远不如

因为她还从来没有用枪杀过人。

只是复盘中有个漏点,陈默为什么要对一个弱鸡的罗泽连开数枪?

近距离情况下,没有选择一枪爆头结果对方,而是正面击穿对方护甲,将子弹一次次顶进对方体内,让对方感受肌肉被撕裂,肠子内脏被搅碎震荡的恐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