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具耸了耸肩膀,“不知道,其实昨天开始就没来,但是太忙了所以也没告诉你,好像是身体不舒服。”
“别让警察找上他就好。”我说道,“老板死了就找老板的情妇,妻子,保姆啊,找我们这些打工的干什么。”
我声音里带着嫌恶之情。
警察这个职业,如果不接近还好,但一旦接近而且被作为犯人对待,就不能不升起敌意之情。
越尽职反而越被人讨厌,所谓的警察,再没有比这更蠢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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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御所原大,年龄46岁,职业是工厂的负责人,当然并不是老板,但是负责厂里的很多事情。
在两天前夜晚走在路上的时候,被凶手杀死,身上的口袋里钱包不翼而飞,一张名片被丢在一旁。
从腹部的伤口来推断,凶器是随处可见的刀具,随便找个便利店都能买到,当然现场没有发现,被凶手带走了。
名片虽然被拿出来了,但是没有发现指纹,证明凶手是戴着手套作案。
现在最令警方苦恼的是,这到底是是一场有预谋的作案,还是说纯粹是凶手想要拦路抢劫,随便找了个走夜路的人便下狠手。
后一个推断并不靠谱,因为打劫可以通过不伤害生命来进行,杀人的罪行和打劫还是截然不同,更别说第一次打劫居然有胆子杀害对方的生命,那是很少见的。
绝大数人就算有胆子持刀抢劫,也很少有胆子杀人,是个相当穷凶极恶,而且具备经验的罪犯才能做到。
如果能定义为随机杀人还好一点,因为那样的话可以推脱凶手可能是流窜作案,找不到不能说很正常,但是的确难度很大。
而前一种可能性,就是有人提前知晓了受害者的行动轨迹,埋伏起来。
当看到受害者沿着道路走来,便不犹豫毫不客气的冲上去凶恶的捅死对方,搜遍死者的口袋,拿走钱包和丢弃名片在旁只不过是伪装。
为了这个目的,首先调查受害者的人际关系,包括血缘上,工作上,访问访问受害者有没有和之前的生活比起来不太正常的样子,和谁有没有起过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