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方便,而且比银票什么的好用多了。
粟米是有备而来。“那批货物本身价值在百万左右,这是一百五十万的金券,现在就把东西给我置换出来!”
“你急什么?”
王冕摇摇头,找了个手下人将金券收下,之后才告诉他们可以在三天之内返还,因为要办手续!
三天就三天!
从牧丞府离开之后,陆云庆心中有股说不出来的憋闷:“这个混蛋,就是该被杀了才是!”
“他的确该死,但是不是我们能做的。”
粟米深吸口气,他拿出去的那一百五十万,有五十万是他自己的钱,还有一百万都是柜上的货款。
他没办法不用也不行了。
“这件事我们要分别报告王爷;陆都督你的人总能去送信吧?”
虽然这话不好听,但是陆云庆很清楚,这一次的的确确是他自己没有做到:“放心我的人一定可以。”
“那么就让他们去吧。”
粟米的书信已经写好,现在交给他就行,而陆云庆这边回到官邸之后,也着手书写,之后派遣了二百人的队伍护送信件。
他不敢让信鹰传达,避免会被王冕在半路射杀。只有等出了肃州之后,在那样做才好。
幸亏是沈安训练出来的信鹰,特别抗造,不然就是这么一通折腾别说是送信了,怕是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他们两个这边写了信,王冕也没闲着,他的书信也送出去了,不过不是给沈安,而是直接交给皇帝!
他作为一方大员自然有单独给皇帝上书的权力,所以要这么做,他也是希望借皇帝的口,拖延时间。
在王冕的印象当中,皇帝和沈安之间的关系可不是那么太好,所以只要自己话说得明白,那么肯定能保证自己的安然无恙。
至于钱嘛,他不是已经拿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