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第四集(下)

我真是雷神 尸小小 1365 字 26天前

台长决定将电影的拍摄交给雷峥!

台里只负责监制,把控资金投入部分。

只要雷峥拍摄的预算成本不是太高,沪城卫视就答应投资,并负责项目的报审以及后期宣发等工作。

很多东西,如果交给雷峥来做,不谈需要付出多少时间、资金与精力,就算拍摄成片,也不一定有上映机会。

有多少片子卡在审核那关永远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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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峥不是掏不出钱,也不是不知道拍低成本电影,而是担心一切付之于东流。

但交给沪城卫视就不同了。

以沪城卫视的性质、人脉、影响力,根本无需担心这些事情,只要雷峥拍摄不出问题,拍完就能过审,过审就能定档。

只要雷峥拍摄速度够快,一两个月就能上映!

也正因此,雷峥才想要与沪城卫视达成合作。

如今,一周时间不到完成四集《勇士》拍摄,并且取得不错成绩,终于达成了雷峥的目标!

接到沪城卫视的电话,雷峥用力握了握拳。

太好了!

电影导演,甚至可以在院线上映的电影导演,这将为雷峥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拿着电话,雷峥激动之余,并没有忘记之前沪城卫视提过的《跑妖》综艺拍摄。

想了想,雷峥决定将综艺《跑妖》与网剧《勇士》结合起来。

时间太紧了。

《勇士》一周要拍四集,再加上《跑妖》的录制,就算雷峥一天睡四个小时也很难完成。

想到另一方世界《极限挑战》里有一集是在综艺里“拍电影”,雷峥便有了主意——

就让大家在《跑妖》综艺中拍摄《勇士》!

主题很好编,就说是为了寻找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妖孽”,《跑妖》中的七位“跑妖”决定拍摄影视作品,借助影视传播广的特点,来吸引世界各地的“妖族”。

拍摄的过程剪辑成综艺,拍摄的结果则用于《勇士》播出。

不仅如此,“跑妖大电影”的拍摄过程也可以剪辑进综艺!

这样不仅能尽可能减少时间成本,还可以为网剧与大电影预热,属于免费又强力的宣发!

一念及此,雷峥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剧本,根据综艺拍摄的特点,为其制定最合适的拍摄流程。

《勇士》安排很简单;

大电影,则选了当年《爱情买卖》mv中稍有提及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不错。

雷峥根据“跑妖”七人的特点,选择了这部电影。

魏思饰演柯景腾,腿腿饰演沈佳宜。

当然,作为“妖孽”拍摄的电影,自然要适当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