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孙晶,文熙工作上的野心要小得多,在孙同看来,文熙显然是要比孙晶更适合到供销社去上班的。
“如果可以的话,能进供销社当然是最好的,只不过这件事真的能成吗?”
“哎呀我的傻媳妇,你是不是忘了你老公公是干嘛的了?虽说我爸如今被调到了滨城市政府工作,可他以前的很多关系不是还在壮河吗?再说了,你男人我在壮河那边的关系也不少,我就有好几个朋友是在供销社上班,到时候找他们帮忙,把你安排到供销社工作还是很轻松的。”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当然没问题啦,不过这么做的话,你是不是要花很多钱啊?”
如今这个时代,除非家里关系足够硬,不然想要工作那是得花钱去买的。
当初孙晶的工作孙同虽然没花钱,可他付出了猪肉,那时候肉这东西可比钱有用的多,更不要说他还帮棉纺厂跟海洋村搭了桥。
哪怕只是搭个桥,棉纺厂那边欠下孙同的人情依旧不小,让棉纺厂那边用这个人情去顶替那几百块钱,这买卖棉纺厂赚大了。
“不用花钱,花什么钱啊,到时候我帮着供销社多找点物资就够了。”
“你帮着找物资?”
“你不会以为你男人成天走南闯北,除了开火车之外,就能帮人捎点货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火车司机这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紧俏了。”
“你们不会还帮着供销社搞采购吧?”
“说采购有点夸张了,顶多就是帮本地供销社找一下比较紧俏的商品,至于那些大宗交易的物资,那可不是我和我师傅能搞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