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司的合同书还没有整理好,等整理好了就给她签,然后带她去认认门,到时候那家公司就是她的了。
一晚上宁丝雨睡得极其踏实,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也是笑意满满的,不在乎被毛毛雨她们调侃。
上午的时候高晓玲和小吴又来了,这次带了合作的合同还有一点小礼物。
宁丝雨本来想叫毛毛雨接待地,毕竟事情谈得差不多了而且该说的都说了。
但小吴一定要叫宁丝雨去,说有一些问题她还想再确认一下,没办法宁丝雨放下手中的活儿又去了会议室。
“非常感谢宁小姐的接待,这是我们的合同您看一下。”小吴脸上笑得开心,给高晓玲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合同推到宁丝雨面前。
合同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有一条是希望李梦瑶带着他们的新品客串一下,带活这个新品。
主要内容就是李梦瑶在现代举着这个粉底液,要清楚露出品牌名字、展示粉底液质地等。
宁丝雨拍过相关的粉底液测评视频,知道她想要哪种的,但是这种一拍就是四分钟起步的,放在短片里可能会影响这个短剧的效果。
连带着双方都不能得到好处。
“不如这样吧。”宁丝雨拿出手边的一份资料,“我们还有另外一个方案,里面提到的两个场景我觉得很适合你们。”
小吴将信将疑地看了起来,原来里面是在短片中加入粉底液的露出,大概2-3分钟,然后再让本初网红公司的网红专门拍一条粉底液视频来做宣传。
当然也可以选择长期合作,费用会比较划算。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吴肯定是会选择前面的方案,长期合作需要更多更多的钱,她觉得公司已经拿不出这么多的钱了。
公司里暗戳戳找下家的同事又不是没有。
两边商量好了结果,小吴将合同带回去了,并想要加宁丝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