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我在地狱等你

“你的儿子将来必被我所化的魔猪杀死。”

而爱神的加护,则给了迪尔姆德一颗在右眼下角的“爱之黑痣”。

这颗黑痣,可以让任何看见她的女性都会疯狂的爱上迪尔姆德。

而也正是因为这颗黑痣,造就了迪尔姆德之后的悲剧。

作为骑士团之子,长大后的迪尔姆德自然是选择了加入骑士团。

而又因为武艺顶尖、人品高超。

很快在骑士团之中,迪尔姆德便获得了“光辉之貌”的称号,并成为了团长芬恩最为信赖的战友。

这本应该是个佳话。

直到那个女人到来。

由于凯尔特太过于勇猛,为了能够让两国建立友好的关系,爱尔兰国王也是将自己的女儿格兰尼,许配给了骑士团的团长芬恩。

这本来是很正常的联姻。

但那时候的芬恩早已年迈,荣华不在,而在订婚宴上,格兰尼又见到了迪尔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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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那爱之黑痣的发力之下,少女用咒誓强迫了迪尔姆德,让对方带着自己私奔。

而在忠义两难全下。

迪尔姆德也是选择了带走她,并背叛了自己的主君芬恩。

只能说是脑抽了。

但凡好好跟人家芬恩讲,芬恩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作为凯尔特的最强者,芬恩有着属于自己的霸气,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也能够成就一段佳话。

可就是跑了。

所以为了面子,芬恩也只能够派出全骑士团追杀,并持续了整整16年。

而在这16年的追杀之中,迪尔姆德也是成就了自己镇压一个时代武艺无双的神话。

在不伤及战友,并只用防御和闪避的情况下,多次以少胜多。

甚至还有闲暇功夫造了两娃。

只能说是强的有点开挂了。

但还记得上面说过的诅咒吗?

在神话之中,诅咒就没有不应验的。

因此,在持续16年的追杀后,身心俱疲的双方选择了握手言和。

可已经产生裂痕的感情又怎么能说合就合。

于是在某日的狩猎之中,芬恩故意将迪尔姆德带到了本布尔本山。

也就是那诅咒魔猪的所在之地,并故意用语言刺激迪尔姆德,让其与魔猪死斗。

所以在故事的最后,迪尔姆德杀死了魔猪,但被其獠牙重伤,濒临死亡。

而芬恩却手握治愈的泉水,三次故意打翻,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去,为自己那高级的神话留下了不那么光彩的一笔。

不过芬恩之所以这么做,倒并不是为了报那夺妻之仇,那都无所谓。

之所以这么做,单纯的就是为了报杀母之仇。

芬恩与其养母的感情是非常深的,但迪尔姆德这货在逃亡的途中却好死不死将对方的养母给打死了,且是在认识、可以留手的情况下给打死了。

只能说是女人害人吧。

而以上便是有关迪尔姆德的全部故事。

可以说以纯粹的战士而言,迪尔姆德是强大的。

但若是以纯粹的臣子而言,迪尔姆德毫无疑问是不合格的。

而有关迪尔姆德的实力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得看对方带的是什么武器。

对方一共有五把武器。

分别是长短双枪,长枪“破魔的红蔷薇”和短枪“必灭的黄蔷薇”。

前者可以无视所有的魔术防御,而后者则是可以造成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其次,它有着长短两把剑。

长红剑叫做“巨大的愤怒”

拥有着一击必杀,首战必胜,出鞘必赢的效果。

而短黄剑则叫做“微小的愤怒”。

效果方面,和黄蔷薇相似。

至于最后一把武器则叫做Gearrasgian(盖拉斯吉安)。

是一把普通的凡人刀。

但相传迪尔姆德的刀术才是他的最强项。

总之,因为这五把武器,迪尔姆德也被称之为双剑双枪的迪尔姆德。

在对战较强敌人时,迪尔姆德会选择携带红枪和红剑,这是迪尔姆德的最强状态,而应对较弱的敌人时,迪尔姆德则是会选择黄枪和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