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方便

大蝎子很喜欢别人跟他说,自己是英雄好汉,因为,收拾英雄好汉的成就感更为强烈。

他一挥手说:“兄弟们,给这两位好汉,带到小区门口,找个人多的地方捆起来,让诸位父老乡亲,全都开开眼界,看看他妈的京城来的好汉,到底有多豪横!”

津门的混混儿,最讲究好勇斗狠,这地方,跟别处还不一样,比如东北的社会人,比的是对别人狠,你踢我一脚,我捅你一刀,你剁我手指头,我剁你脑瓜袋,而津门混混儿,比的是谁对自己更狠。

旧社会,两伙混混儿有了冲突,各自出人,当众切手指头,割耳朵,滚钉板,下油锅,怎么惊悚怎么来,各种狠活,不整别人,全往自己身上招呼。

例如,张三把眼珠子抠下来,扔到地上,一脚踩个稀碎,这个过程中,张三不能流露出半点怕疼,怕死的样子,如果露怯,他就输了,如果没露怯,就看李四怎么接招,张三挖了自己的眼睛,李四就得挖心挖肝,要不然,他就输了,以后在张三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建国之后,这种歪风邪气,基本已经杜绝了,不过,津门混混儿在糟践自己和折磨别人这方面,积累的经验可谓是冠绝全国。

大蝎子的手下们,把小辉和小航,绑到了积善里正门旁边的大树上,这两棵树,都有海碗粗细,中间隔着一米距离,左右全是绿化带,视野非常开阔,适合老少爷们儿围观看热闹。

大树斜对面,有一处早点摊儿,此时,摊上一个男人,正在吸溜吸溜的喝豆浆,这人姓路,名叫勇刚。

大蝎子走到辉航二人面前,撇着大嘴说:“两位好汉,我出招了,你们忍住啊……富贵儿,拿刀来!”

一个弓着腰,像虾米似的手下,递给李志一把很漂亮的短刀。

这刀通体雪白,大概有肘关节到手腕的长度,刀鞘镶嵌着红绿双色宝石,还雕刻有两只水鸟花纹,也不知是什么寓意。

唰啦。

李志拔刀在手,吩咐富贵儿,举起辉航二人的胳膊。

咔嚓,咔嚓。

两刀下去,鲜血喷涌。

小辉和小航,左手小拇指,都被李志切掉了。

这俩小子疼的,龇牙咧嘴,嗷嗷惨叫,围观群众见了这一幕,也都走不动道了。

那个年代,没有网络,最多看看电视节目解乏,可电视里头,也不演这玩意啊。

“止血!”

李志吩咐一声,富贵儿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刀伤药粉,哗哗撒在辉航二人的伤口上,血液慢慢止住,那两截手指头,还在地上乱蹦呢——这是神经没杀死的原因。

“大哥,我错了!”

“我们再也不敢了!”

辉航二人,浑身哆嗦,见李志还要动手,连忙开口求饶。

李志说:“现在知道害怕了?早他妈干嘛去了?抢劫的时候,你们不是很勇敢吗?”

咔嚓,咔嚓,又是两刀,小辉小航的右手小拇指,也掉在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