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狗已经偷过他们一次了,自然是认得他们身上的气味,再加上他们俩还带着雪豹和猎狗,气味就更浓郁和清晰可辨了。
再加上这陷阱的位置又在山脚下,豺狗还真不一定上当。
陈金山憋了一会,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声。
听到陈金山的话,就连陶春生也不由得多看了这小子一眼。
没想到这小子平时没个正经,居然还懂这方面的东西,真不愧是他把兄弟,有点知识储备,但不多。
陈金山想的的确没错,豺狗的鼻子可比其他动物的鼻子灵多了。
但冰天雪地的,豺狗要不是饿得不行,还能来偷他的鱼吃?
那鱼又腥又难闻的,吃什么不比这玩意靠谱?
若是在夏日,豺是很喜欢捕猎野猪的,但这林子里的野猪已经被他们兄弟二人一网打尽,豺没野猪吃,自然只能退而求其次,吃这鲜活的兔子了。
再说了,他不是还有科技与狠活吗?
这定山珠再怎么说,也能吸引周围的动物。
别说是豺狗了,就连熊瞎子都能直接引出来。
实在不行的话,那就让猎狗去色诱好了。
都是犬科类动物,这两条猎狗一公一母,正正好,让母狗去把它们色诱出来。
猎狗在豺狼的眼里,就是小型的豺罢了。
毕竟,家花哪有野花香,母狗在这边卖弄风姿,落在豺狗的眼中,就好比邻家姑娘一般,娇滴滴的,看上一眼都流连忘返。
再加上这母狗被陈金山喂的膘肥体壮的,在自然界中,越健硕,就越受欢迎!
这简直就是金刚芭比!
豺狗没见过,自然会感兴趣。
陶春生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很快,就把眼神落在了来福身上,来福原本还在旁边摇着尾巴,在察觉到陶春生的眼神时,尾巴不摇了,耳朵也不动了。
不对劲!
实在是不对劲!
这眼神太奇怪了!
来福拔腿就想跑,却被陶春生一下子扯住了尾巴:“去哪儿啊,来福!”
豺的交配时间本来就和其他动物不同,大多数动物都是在春夏季交配,但对于豺来说,每年9月到第二年的2月,都是交配的季节。
群居生活之中,不少豺都是没有伴侣的,可以说是“狼多肉少”,本来就欲求不满了。
这个时候再看到来福这样娇滴滴的美人儿,自然是精虫上脑,把持不住了。
就算这里的人味儿再重,还能敌得过美食和美人的双重诱惑?
只是,这样的话,就要牺牲一下来福了。
来福吓得瑟瑟发抖,以全身的力气在抵抗着,不断地“汪汪汪”叫着。
士可杀不可辱!
“你是个女娃子,什么士不士的?”
不行!豺要掏肠子的!
“它们只会觊觎你的美色,到时候我再给你打扮打扮,保准这些豺认不出来,把你当成最美的一条豺狗!”
......
没一会,陶春生就已经准备好了。
好在来福是条母狗,体型不大,陶春生将白天打的那条豺狗的皮给剥下来。
在剥皮的时候,他极其注意,没有让这些皮毛沾染上血腥味。
对于同伴的气味,豺狗是完全能分得清楚的。
随后,将整个豺狗的皮披在了猎狗的身上,乍一眼看去,倒的确像是只豺,不过就是挺拔了一些。
“来福,你记得一会猥琐一些,哪里有豺狗站得那么板正的?”陶春生忍不住提醒道。
来福:......
准备好一切之后,陶春生就让来福趴在坑洞周围,假意在睡觉,兄弟二人则是退到了树上,用泥土在身上盖住自己的气息。
小老虎和雪豹也在远处等待着,随时准备支应。
随后,陶春生催动定山珠,吸引着周围的动物。
定山珠在体内散发着幽幽的亮光,但寻常的野鸡野兔却是不敢靠近,一则是因为这边的野兔血腥味太过浓郁,二则是猎狗身上披着的豺狼皮。
豺狼的味道,让很多动物都会退避三舍。
除了蛮横的野猪和熊瞎子,其余的动物更是恨不得离豺狼三米远。
就在兄弟二人等待的时候,在距离坑洞不远处,一群豺正在缓缓地朝着这边靠近着,似乎是感觉到了定山珠的气息,这群豺的速度极快,在石块上蹦跶着朝着这边跑来。
领头的豺很是警觉,走两步,就会停下来闻一闻前面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