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司判官
清朝顺治年间,溧水城中有个贪官某甲。
某日,某甲忽而气绝身亡,过了一夜,又醒了过来。
某甲醒来之后,说在阴司地府见到了自己的舅父王某,王某已经成了地府的判官。
有一个地府小吏查阅案卷说:“某甲应当做两江总督!”
舅父说:“某甲贪赃枉法,鱼肉百姓,这样的人怎么能做两江总督?”
小吏说:“天府的命令已经下来了,当多少天由判官决定!”
舅父就判某甲做两江总督一百天。
果然,某甲被朝廷授予两江总督的官位,到了一百天,又被罢免了。
某甲命薄
清朝康熙年间,陈牧和友人某甲同时应考举人。
后来陈牧当了溧水县令,某甲竟没有考中。
后来,某甲生活越来越拮据困难,于是来拜见陈牧。
陈牧念同窗之谊,于是赠给某甲三匹绢布,用来周济某甲生活。
某甲高兴得拿着绢布回到家中,没过一两天,某甲忽而得病,背上生了毒疮,痛的坐卧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