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第二的就是程丞了。
自己天天温顺老实,不争不抢,装大妇。
没想这一个个全藏着小心思。
把程丞气的胸都大了一号。
“怎么可能?”
“之前做那个综艺的时候,公司所有人的税务部都查过……”
方恒这才想起来,当时她还没正式出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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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真这么邪乎吧?
《消失的他/她》这个综艺,已经录制好几期了。
前些期上节目的艺人,大部分都是华艺公司的自己人,和一些自愿参加的名人。
孟小艺虽然是刚刚加入华艺的新人,但是公司的公关部门查过一次个人信息。
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啊?
“哼,还不是因为你。”
然后程丞就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之前孟小艺跳槽之后,拿到了一部分华艺&奈飞公司的股份。
这些股份由管理层期权池和华艺公司股份代持两部分组成。
期权池是在融资前为未来引进高级人才而预留的一部分股份,用于激励员工(包括创始人自己、高管、骨干、普通员工),是初创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最普遍采用的形式。
在欧美等国家被认为是驱动初创企业发展,必要的关键要素之一。
期权与股权不同,股权代表所有权,期权代表的则是在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价格购买特定所有权的权利。
它可被视作是员工与公司之间关于股权买卖的一份合同。
行权之后员工获得的股份是普通股。
这部分管理层期权池股份因为还没分红和行权,所以暂时应该没不会出什么问题。
但是代持的那部分股份有点问题了。
这是方恒持有的华娱公司三分之一左右的股份,间接持有华艺&奈飞的股份。
其中的百分之五的股份,被方恒用家族信托的模式直接转到她...们身上,间接形成代持关系。
从制度的角度来讲,现行个人所得税总体上是分类征税模式。
自然人取得的所得如果不能被归入税法列举的九类应税所得,将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个人受益人取得的信托收益的被动性特征所取得的性质上来看较为相近,所得类型的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与偶然所得。
但是根据现有规则的解释并不能直接得出信托收益所得可以归入上述所得类型的结论,财税部门也尚未动用行政解释权对信托收益所得的进行定性。
从委托人到受益人的路径上来看,可以认为家族信托委托人对受益人的,是一种赠与的行为。
而华夏目前尚未开征遗产与赠与税,显然是不适用。
这种转赠方式在国内并没有相对应的税务名称,也就是说不用交税。
但是……
万事都怕但是!
家族信托设立的时候呢,进入家族信托的现金部分是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之前就说过啊,家族信托虽然有资产隔离功能,但千万不要把家族信托当为法外之地,所有进入家族群部里面的钱呢,必须是合法的。
不过,对这些已经提供了证明合法的钱和保险保单,进入家族行货的时候,是无需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