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观众在听故事的时候,顺便把法律知识也学会了。”
罗祥觉得自己来抖音的决定还是草率了。
如果他知道钱万益是让自己来做这种科普视频的,怎么都不会来的。
但来都来了,那就适应吧!
对方说的也没错,这种类型的视频确实更容易传播,尤其是面向抖音的观众。
作为教授,他对于传播学也是有一定研究的。
“好的,谢谢钱总你的建议,我回去再把文案修改一下,下一个视频很快就出来。”
钱万益想不到对方居然那么好说话。
难道法外狂徒张三真的要出世了吗?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完全不用担心罗祥火不了。
……
第二天,罗祥就上传了第二个视频。
这个视频明显按照钱万益的建议进行了改进。
除了名字改成“法外狂徒张三”之外,视频的标题也很有看点。
《20天没吃饭了,能吃大熊猫吗?》
这个案例钱万益前世听了,但还是很感兴趣,便点开视频。
视频是罗祥在书房录的,背景还没有“厚大法考”几个字,让钱万益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抖音的观众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一个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的事件。”
“这是之前一个学生问我的,他说我20天没吃饭,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
“大家想一下,熊猫是什么,那是畜生啊!”
“那人和畜生哪个更重要?”
说到这,罗祥也觉得用词不当,立即换了一个词。
“熊猫虽然是国宝,但我们是人,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我们是无价之宝。”
“人永远高于动物!”
“所以,如果你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可以吃。”
“烧着吃烤着吃都可以。”
“如果没衣服穿快冻死了,就把熊猫皮剥下来穿在身上。”
“当然,这是在紧急情况下,你快饿死、冻死了才行。”
“那时就可以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一天吃一只都没问题。”
“虽然这在客观上的确犯了故意杀害珍危野生动物罪,但这属于违法阻却,是不必负法律责任的。”
“噗嗤!”整个视频看完之后,钱万益再次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