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家住的客人把我的 锄头被毛竹的户主拿去了,好像没罚款,我的锄头没了】
【便宜的,上海植物园拔1根竹笋200,20年前,没人反对!重罚,这才是杜绝低素质的最好办法】
【景区可找到赚钱的机会了。 提前不做明示。 竹笋,一定不是贵重、难种、濒危植物】
【景区一般都有告示不允许拔笋的,南昌这都有告示,但是游玩的人照拔不误,没看到被罚款】
【罚款不对,这叫赔偿,多少都可以,支持景区,有的游客以为啥都是他家的】
【罚少了,应该罚,这个我绝对支持景区,那种低素质的游客就要重罚才能让他收敛一点,也起到杀鸡儆猴的震慑作用】
【这玩意一年不管遍地是,养护就是他们拔】
【罚得好,还应重罚,出门没捡着钱都觉得是吃亏的主】
【笑死我了,竹子养护???这玩意一天能长十几厘米】
【有些人就是手欠。但是也罚高了一点点】
【竹笋和别的蔬菜不一样,竹笋对竹子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危害的,竹笋冒出来了是有必要把它挖掉,来年才会更旺,至于竹子养护不易毕竟是公共场合适当管理还是有必要的,罚2600完全是提灯定损性质】
【这个支持,干嘛非要手欠呢?现在人工很贵的,两千多块钱也很合理】
【你拔几根,他拔几根,信不信,一个星期全给你拔光】
【竹笋是幼苗吧,随意挖取坑定不行吧,而且公园是绿化为目的,就是需要竹子茂盛,而且还是公园公共设施,更不应该盗取!如果每次讲人情,那么法律法规还需要存在么?】
【罚一万也应该!竹子的价值是只有一小部分,主要是惩罚性赔偿,才能改变国人爱占小便宜而缺乏公德心的痼疾!】
【必须罚款,如果不罚,以后人人效仿,总有一些人贪小便宜】
……